檢送財政部令有關「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5款第3目有關白酒定義中所稱「糧穀類」乙詞,指稻米、高梁、玉米、大麥、小麥、蕎麥、粟(小米)、薯類、芋類及山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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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B121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屏東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屏府財務字第0910145698號;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 說明;白酒;糧穀類
出版者:
屏東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屏東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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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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