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辦理退休併計代理(課)年資,其代理(課)間未逾3個月者,不得採認併計辦理退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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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2717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屏東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屏府人給字第0920022716號;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 說明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 說明;教師;退休;代理年資;代課年資;年資
出版者:
屏東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屏東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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