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為落實人事法規鬆綁,並避免各機關學校適用疑義,「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8點第2項所稱「離島偏遠地區」,及第21點之(2)所稱「遴員不易者」,改以「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適用之機關學校為認定標準,前臺灣省政府人事處民國86年6月21日函修正訂定之「臺灣省偏遠交通不便鄉公所及國民中學一覽表」自93年10月26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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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7004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一字第0930678103號;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8點第2項 說明 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21點 說明 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 說明 臺灣省偏遠交通不便鄉公所及國民中學一覽表 停止適用;人事機構;離島;偏遠地區;地域加給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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