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射性廢料申請輸出作業須知」、「低放射性廢料減量策略」、「低放射性廢料處理設施管制規範」、「低放射性廢料處理與儲存設施除役管理要點」、「放射性廢料盛裝容器(第2種鋼製桶類第1型)規範」、「低放射性廢料盛裝容器規範」、「低放射性廢料儲存設施管制規範」、「低放射性廢料桶檢整重裝作業要點」、「用過核燃料廠內乾式儲存設施設置管制規範」、「低放射性廢料船舶運作輻射安全規範書」、「低放射性廢料體品質規範」、「低放射性廢料分類補充規定」、「低放射性廢料陸地最終處置管制規範」、「可忽略微量放射性之固體廢料及廢金屬暫行管制規範」、「天然放射性廢棄物處置管理要點」、「核子原料及其生產設施管制規範」、「核子燃料管制規範」……等業於93年7月30日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