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或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之1第2款規定繼續任用之人員,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之規定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5002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一字第0960378905號;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7條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7-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表3-1 中央、復興、長安、新復4里...
表3-1 中央、復興、長安、新復4里...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表2-11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表2-11 大成殿超音波破壞等級分析...
照片6-3 中央街屋內的私有水井
照片6-3 中央街屋內的私有水井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第五章 牽牛趕集去-令人懷念的北斗牛...
【照片2-2-1】正殿明間左側二通三...
【照片2-2-1】正殿明間左側二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