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釋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第3款『曾任國民小學教師2年』其教學年資2年認定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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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1922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教學字第0960091583號;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4條 說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說明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施行細則 第11條 說明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7-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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