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示增訂民國67年5月6日函但書之規定,「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至第4款辦理留職停薪人員,其申請原因之親屬死亡,同意從寬發給喪葬補助費」,並自94年5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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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1611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三字第0940357810號;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說明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5-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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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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