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所之公共債務相關業務,請確實依「公共債務法」及「審計法」第33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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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0528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北府財管字第365115號;公共債務法第4條 說明 審計法第33條 說明;公共債務;審計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10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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