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員工依法應徵服兵役於退伍(役)或停役時,應自復職報到日起支薪之規定,自91年8月20日生效乙案,請依行政院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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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7153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三字第0910510135號;兵役;退伍;停役;復職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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