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之父或母再婚所收養之子女,仍屬「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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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7047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三字第0910433326號;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第1項第3款 說明 民法第1077條 說明;再婚;撫卹;收養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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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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