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持有居留證尚未領有國民身分證之大陸地區人民,於居留期間內,不須再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臺灣地區工作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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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969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勞動字第0910411166號;兩岸關係;居留證;國民身分證;工作許可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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