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書函函示,有關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於84年7月1日以後至86年6月30日以前亡故,因在臺灣地區無遺族,其撫慰金領取疑義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713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三字第0910212940號;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之1 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3條之1 說明;兩岸關係;退休;撫慰金;死亡;遺族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