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政府再造之需要,考試院第9屆第266次會議決定,該院民國72年規定各機關組織編制之修正,其期間應為1年之函釋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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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6070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一字第0910073789號;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組織規程第3條 說明 考試院(72)考臺秘文字第4333號函 停止適用;政府再造;機關組織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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