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91年1月23日公告增加,並自91年1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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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5762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法規字第0910063811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 說明 毒品之分級及品項 民91.1.25;毒品;毒品分級;品之品項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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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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