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4月18日起,各機關職務出缺如擬進用專技轉任人員,應於函報「職務臨時出缺需用考試及格人員月報表」中敘明提出申請;未敘明者,僅同意自行遴用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非現職人員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278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一字第0920297889號;職務臨時出缺需用考試及格人員月報表 說明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4條 說明;職務出缺;轉任;專門職業人員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