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含鄉鎮公所)所報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暨五等考試任用計畫調查表所列各科別需用職缺,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同意列入本項考試任用計畫,請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需用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改進方案」之規定,經列入任用計畫以第一時段(加註職務編號之現缺)分發者,在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得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並自行列管毋須再函人事局俾免重複列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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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6107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人一字第0920789730號;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需用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任用計畫改進方案 說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職缺;考試錄取人員;職務代理人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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