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財政部主管之「地方建設基金」,為繼續協助地方推動基層公共建設,特將業務計畫貸款額度提高為120億元,有關各所90年度應償還建設基金本息部分,請確實依照借據期限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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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184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北府財管字第083271號;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4條第2項 說明;地方建設基金;公共建設;本息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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