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列同一陞遷序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職務,由委任改派薦任職務後年資未滿1年,惟併計其委任第五職等年資已滿1年者,得否免受「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6款規定之限制一案,請依銓敘部函釋辦理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170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北府人一字第081421號;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6款 說明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第1項 說明;薦任;委任;陞遷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