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復臺北市政府為違章養豬應依法嚴加取締反覆處罰至其履行義務為止,惟不得強制收購豬隻,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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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B559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8-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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