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各縣市稅捐稽征處、陽明山管理局、澎湖縣政府財政科為奉財政部通知副本以中國電氣器材廠股份有限公司代某公司特製貨品所訂之合約應按承攬契據目貼用印花,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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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B479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8-10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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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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