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復苗栗縣政府為曾經法院判處徒刑並經宣告緩刑,而期滿未經撤銷之人員,可依法參加競選,希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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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A499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47民乙字第06392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8-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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