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醫事職務出缺,擬自行遴用具有任用資格人員,除公職醫師、公職職能治療師於申請補訓人員未分發完畢前,仍應函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同意外,其餘人員請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有關程序遴用具任用資格人員,再免函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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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41132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一字第0940239864號;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說明
出版者:
高雄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5-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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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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