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請領89年度內第2次(7日內)休假補助費4,000元整,因誤填乙表(超過7日部分),致核定金額差短部分,如其於89年有實際休假之事實,所需休假補助經費可由機關審酌於90年度預算人事費項下核實補發,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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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6110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府人三字第9000056654號;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休假補助費;年度預算
出版者:
高雄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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