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施行後,應告知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受理聲明不服之管轄機關等,以確保公務人員請求救濟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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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4823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二字第0920091590號;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7條第2項 說明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0條 說明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條第2項 說明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8條第1項 說明 行政程序法第98條 說明;公務人員保障;權益;行政救濟
出版者:
高雄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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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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