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之復審事件,原處分機關於層轉復審人所提復審書原本及答辯書等相關文件資料時,請於復審書原本上加蓋收文日期章戳,俾確認該復審事件之提起日期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4931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二字第0930103657號;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條第2項 說明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4條第2項 說明
出版者:
高雄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桃園縣三級古蹟:龜山鄉壽山巖觀音寺、...
國軍支援,感人事蹟多
國軍支援,感人事蹟多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
圖002 今日衛星影像中所見的新埔街
圖002 今日衛星影像中所見的新埔街
東引北海坑道
東引北海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