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惟如繼承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所列各款土地,仍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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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8508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中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地籍字第0910104147號;土地法第17條 說明;平等互惠;土地繼承
出版者:
臺中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8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中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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