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有關內政部營建署所屬重機械工程隊裁撤隨同業務移撥之原法定兼任主管人員、幕僚長性質之秘書經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得否補足其待遇差額案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1001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書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人四字第0970001335 號;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5條之1 說明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0條 說明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3項 說明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8-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