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銓敘部釋示有關縣市政府各一級之人事、主計、政風主管人員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73411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書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人二字第0960036272號;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條 說明 公務人員任用法 施行細則 第2條 說明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第3條 說明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7-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照片3-32 日治時期的媽宮城小西門...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臺南縣麻豆地區人工溼地生態資源手冊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
配合政策,一心為災民
配合政策,一心為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