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6條、第17條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51912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建三字第0940033884號;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6條 已刪除 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民94. 7. 8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5-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圖059 陳氏家祠中門外觀
圖059 陳氏家祠中門外觀
鵯科(紅嘴黑鵯、白頭翁、白環鸚嘴鵯)
鵯科(紅嘴黑鵯、白頭翁、白環鸚嘴鵯)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圖001 1904年《臺灣堡圖》中所...
圖001 1904年《臺灣堡圖》中所...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
求助公所,尊龍致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