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廢止82年 5月25日臺82勞職業字第 24475號函、83年 6月10日臺83勞職業字第 34623號函、85年10月17日臺85勞職外字第202598號函、87年10月28日臺87勞職外字第046495號函、88年 6月 7日臺88勞職外字第 0902526號函、88年 7月23日臺88勞職外字第 0903178號函、88年 7月30日臺88勞職外字第 0033362號函、88年 8月 7日臺88勞職外字第 0903388號函、88年12月27日臺88勞職外字第 0904676號函及89年 1月10日臺89勞職外字第 0218001號函等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