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陳志生違反「律師法」經臺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停止執行職務壹年確定,其停止執行職務期間,自民國93年 4月 6日至94年 4月 5日止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H042688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表4-1 清乾隆中葉媽宮市街的舖戶
表2-9 大成殿次間B2木構件損害因...
表2-9 大成殿次間B2木構件損害因...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圖014~016 五分埔陳公廳
國軍支援,感人事蹟多
國軍支援,感人事蹟多
圖063 五開間建築空間造型處理手法
圖063 五開間建築空間造型處理手法
圖060 陳氏家祠天井與前堂外觀
圖060 陳氏家祠天井與前堂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