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保安處分執行法」第54條之 1、第56條之 1、第57條及第57條之 1,溯自中華民國91年 7月 1日施行,並以臺灣地區為施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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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3651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法秘字第0910058938號;保安處分執行法 民91. 7. 1;保安處分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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