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 3條之 1至第 3條之 4、第 4條之 1、第 6條之 1、第10條之 1及第10條之 2條文;並修正第 3條、第 5條及第10條條文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2518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法秘字第6153號;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民91. 1.25;組織法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