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各縣市政府為公同共有土地權利變更登記須依法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並取得鄉鎮區公所之證明,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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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7504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37巳江民地甲字第213號;民法第819條 民法第828條 土地登記規則第32條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8-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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