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38年春字第63期第880頁刊登二層行溪水權登記公告表:(1)第1號備註欄內應改為「附陳情書一紙前期作每日12小時後期作每日24小時」。(2)第2號1月份許可引用水量0.560為0.460之誤;又同號備註欄內第1字「臺」字為「合」字之誤。(3)第3號埤圳名稱欄內「焦」字為「噍」字之誤,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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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5887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9-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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