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各糧食事務所為規定各有關調整行政區域內管有公地機關所有收繳39年1期以前各年期租谷,均應照剩餘數量分別定期收購,以便整理帳目,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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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5800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0-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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