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臺中市政府據請示臺中市各區區民代表會解散後,其調解委員應如何產生一案,核復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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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5766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39戍梗民甲字第16377號;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33條 說明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0-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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