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宜蘭、桃園等8縣縣政府為臺灣省縣市行政區域調整後,各該縣應用戶籍鋼印應重新製用並拓具印模報備,希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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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5639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0-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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