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38年春字第10期第107頁刊登修正「臺灣省工廠登記實施辦法」附表2「臺灣省工廠休業報告表」附件欄「臨時工商部工商部登記證」,應更正為「臨時工商部工廠登記證」。附表1、附表2缺列紙張標準,應各為D4號(192�72)公厘,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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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54675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臺灣省工廠登記實施辦法 已更正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9-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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