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各縣市政府(局)為檢發「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36條、第40條修正條文,並規定公有耕地人民申請變更使用處理辦法,希遵照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9914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48府民地丁字第410號;都市平均地權條例 民48.2.21;圖表格式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9-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mail protected]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