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彭竹修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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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識別碼:000959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影像 | 合集
內容類別:墓碑
著作者:
創作者: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與敘事資料庫(Ⅲ)-歷史迷霧與生死地景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類別:集葬區
關鍵字:墳墓、墓碑、白色恐怖、政治受難
描述:
內容描述:墓主:彭竹修 湖南省麻陽人 生於:待考 立碑於:中華民國四十年五月卅日 立碑者:待考
摘要:綠島十三中隊集葬區墓碑,彭竹修之墓
出版者:
典藏單位: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與敘事資料庫(Ⅲ)-歷史迷霧與生死地景
貢獻者:
拍攝者:計畫產出[台灣]。
日期:
日期:2010-07-07
格式:
檔案格式:TIF
關聯:
相關資料:案件名稱:海軍美颂軍艦毛卻非等投共案,判刑十五年 判決時間: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槍決時間:無 身亡年齡:待考 被補前職業:美頌軍艦三等軍醫佐軍醫官 案情:彭竹修,湖南人,美頌軍艦三等軍醫佐軍醫官。1949年,美頌艦艦長毛卻非於香港裝載物資,準備運往廣州時,與舊識楊滄活在港見面。楊時為中共地下黨成員,負責策反國民黨海軍轉向共產黨之工作。毛卻非因感時局不佳,且對國民黨作為失望,故與楊會面後,答應將美頌艦交由共產黨,準備於1949年10月19日起事。毛卻非並準備五星旗兩面、講稿一份,準備在起事之時向船員宣布這項決定。但於10月18日,美頌艦船員謝衡、申公慶等人,於午夜將毛卻非等人制伏,將船艦自香港駛往左營,將毛卻非等人交由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審理。後毛卻非、張紀君宣判死刑,彭竹修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其餘船員判處十五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彭竹修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於服刑期間,健康狀況不佳,旋即於1951年5月31日過世。過世後,彭竹修遺體埋於本區,為本區第一位下葬的受難者。 相關口述資料:毛扶正訪談稿 判決書:海軍總司令部判決(卅九)翌晏字第30號
範圍:
涵蓋範圍(地點):台東縣綠島鄉 、 湖南省
涵蓋範圍(時期):戒嚴時期
涵蓋範圍(日期):1951-05-30
管理權:
所有權人:計畫產出
授權狀況:創用CC台灣2.5版

授權聯絡窗口

請洽台灣外省人生命記憶與敘事資料庫
email:twm@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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