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公告職缺外補時,如擬遴補非現職人員,於遴定前應先報經分發機關同意後始得自行遴用,並於刊登徵才公告時敘明「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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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4773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彰化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一字第09102320410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0條 說明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6條 說明 公務人員陞遷法 說明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說明;陞遷;任用;分發;職缺;職缺外補;遴選
出版者:
彰化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彰化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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