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示有關依「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3條規定,以代理年資折抵教育實習參加教師資格復檢者,其經折抵教育實習之期間應如何於教師證書註記,以憑於購買退撫年資時扣除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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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0970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中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府人給字第41343號;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3條 說明;幼稚園;代理教師;教育實習;教師資格;教師證書;退撫年資
出版者:
臺中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中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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