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罰金及笞刊處分例施行細則ニ依リ被告人ヲ卽决官署ニ拘置シスル場合取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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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0071011570a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發令者:臺灣總督男爵兒玉源太郎
受令者:法院;檢察局;廳;監獄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罰金及笞刊處分例施行細則;卽决官署;即决官署;明治三十七年三月府令第三十八號;被告人正式裁判;法院所在地監獄;身抦領收證
描述:
內容描述:依據罰金及笞刊處分例施行細則第一條之規定,若是被卽決官署拘留的被告人,已提出正式裁判之申請,則須將其轉拘留至法院所在地之監獄;且卽決官署須以身抦領收證通知該法院
傳記歷史:臺灣總督府報
日期:
出版日期:1904-07-30
發佈日期:1904-07-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1頁
語言:
語文:日文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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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聯絡窗口

鐘登崇編纂
049-2316881-336
chong@mai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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