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訓令第三百十七號中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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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0071011502a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發令者:臺灣總督男爵兒玉源太郎
受令者:民政部;一、二、三等局;郵便及電信受取所(不辦理匯兌儲金局所除外)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明治三十二年訓令第三百十七號;郵便局所為替貯金出納官吏;檢查員;立會人;計算書調製者;出張所及受取所出納員;三等局區內受取所;民政部通信局長
描述:
內容描述:修正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訓令第三百十七號中第二項、第三項條文
傳記歷史:臺灣總督府報
日期:
出版日期:1904-03-26
發佈日期:1904-03-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1頁
語言:
語文:日文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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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聯絡窗口

鐘登崇編纂
049-2316881-336
chong@mai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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