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訓令第三百十七號改正

件名: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訓令第三百十七號改正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71011469a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發令者:臺灣總督男爵兒玉源太郎
受令者:民政部;法院;廳;所屬民政各官廳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明治三十二年訓令第三百十七號;會計規則;出納官吏任命方
描述:
內容描述:刪除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訓令第三百十七號第一項中但書
傳記歷史:臺灣總督府報
日期:
出版日期:1904-02-01
發佈日期:1904-02-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1頁
語言:
語文:日文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授權聯絡窗口

鐘登崇編纂
049-2316881-336
chong@mail.th.gov.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