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明治三十四年一月訓令二號ニ關スル稟申方ノ件

件名:明治三十四年一月訓令二號ニ關スル稟申方ノ件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71010887a002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發令者:臺灣總督男爵兒玉源太郎
受令者:一等郵便電信局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三等郵便及電信局經費給與規則
描述:
內容描述:依據訓令第二號三等郵便及電信局經費給與規則第十三條但書及第十四條追加條文中被認定有必要命其移轉或修補時,必須調查其改修所需經費及檢具事由向上級稟報
傳記歷史:臺灣總督府報
日期:
出版日期:1901-01-12
發佈日期:1901-01-
格式:
實體描述 數量:1頁
語言:
語文:日文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授權聯絡窗口

鐘登崇編纂
049-2316881-336
chong@mail.th.gov.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