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題名:第八屆休會期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議員書面質詢三十六(日期: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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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檔案號:00031505 典藏地檔案號:00001362304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文字
資料類型:議事公報
主題與關鍵字:
性質:書面質詢及答覆
描述:
摘要:依規定工程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時應要求承商提趕工計劃,在一定的期日內應改善。未能改善應立即暫停付款。中崙高中籌備處並得依規定發函教育局轉知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停止該工程得標廠商之投標權,直至工程完工為止。(本規定對廠商處分很重,但也保護了市府公共工程,如該廠商再得標其它工程可能在施工能力不足或公司營運不佳的情況下又受到傷害)。中崙在主體工程落後超過百分之十以上時未依上開合約規定辦理,尚且繼續辦理估驗計價,明顯讓廠商逾領工程款(圖利廠商)明知不應給付而給付。應如何辦理?
出版者:
台北市議會、中興大學
貢獻者:
相關議員:周柏雅
相關單位:政風處
格式:
數位化格式:application/pdf
來源:
刊名:臺北市議會公報(合訂本)第六十六卷(三) 起迄頁數:p.1709-p.1710
語言:
檔案語文:中文
管理權:
典藏地:台北市議會圖書室
數位版權歸屬:中興大學暨台北市議會共同擁有
使用限制:非商業用途之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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