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題名:第八屆休會期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議員書面質詢三十二(日期: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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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檔案號:00031501 典藏地檔案號:00001362304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文字
資料類型:議事公報
主題與關鍵字:
性質:書面質詢及答覆
描述:
摘要:依合約工程落後百分之十以上就應檢討,中崙自九十一年三月份應完工的工程至九十一年十月份竟然尚在檢討工期,且只有建築師在審查。對嗎?時效如何?如果檢討的結果不准或核准日期有差異,而工程款皆依估驗全數給付日後如何追繳?追繳不回來難道是建築師負責嗎?依規定工程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又無法在一定的期限改善者,應馬上「暫停付款」且行文市府轉所屬機關學校,停止該承商的投標權直至本工程完工為止,籌備處亦未完成以上公文程序。該工程已逾期完工超過半年以上,如按規定罰款已超過百分之十的上限(9490萬元)。中崙高中要如何自圓其說?
出版者:
台北市議會、中興大學
貢獻者:
相關議員:周柏雅
相關單位:中崙高中
格式:
數位化格式:application/pdf
來源:
刊名:臺北市議會公報(合訂本)第六十六卷(三) 起迄頁數:p.1707-p.1708
語言:
檔案語文:中文
管理權:
典藏地:台北市議會圖書室
數位版權歸屬:中興大學暨台北市議會共同擁有
使用限制:非商業用途之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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