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題名:第八屆休會期間(八十八年七月十五日至八十八年十月十六日)議員書面質詢二五七(日期:199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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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檔案號:00024849 典藏地檔案號:00001321586
資料類型:
資料型式:文字
資料類型:議事公報
主題與關鍵字:
性質:書面質詢及答覆
描述:
摘要:今年六月卅日晚間發生在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的一場火警,燒死了一位無辜少女;燒毀了時任少年隊代理隊長,現任市警局督察謝芬芬的烏紗帽;燒掉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對行為偏差少年行之卅餘年的『留隊輔導制度』;更燒毀了本市行為偏差少年的家長希望子女改過遷善之期待和馬市長〝杜絕校園暴力事件〞、〝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宣示。少年隊堅持今是而昨非,以〝沒有法源依據〞為由,取消了對行為偏差少年的『留隊輔導制度』,卻沒有任何的替代方案,也未報請市府核准,更不見市府相關單位任何配套措施,彌補因而產生之青少年犯罪的漏洞。然細查【民法】、【少年福利法】、【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和【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犯罪偵防執行要點】,均有相關條文可援引為對行為偏差少年的『留隊輔導制度』之法源者,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甚至有訂頒的【少年隊留隊輔導辦法】,可見其〝沒有法源依據〞全係託辭。俟少年隊陳隊長理屈辭窮,竟連『各級學校的輔導工作比我們好得多』、『子女果真行為有偏差,可以送少年法庭處理』……等理由都用以解釋少年隊為何取消對行為偏差少年的『留隊輔導制度』;讓人無法置信這些話是出自本市唯一具有博士學位且主修教育的警政首長之口。爰提出質詢,要求馬市長飭令少年隊賡續卅餘年來的做法,在家長同意下,對本市行為偏差少年施以『留隊輔導』,並在下個會期前將少年隊訂頒的【少年隊留隊輔導辦法】送議會審議;若一定要取消,也應召集教育局、社會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研擬因應的配套措施,依【少年福利法】第十二條規定,籌設對行為偏差少年之專門教養、輔導機構,俾免本市青少年犯罪問題及校園暴力事件更加惡化。
出版者:
台北市議會、中興大學
貢獻者:
相關議員:李新、鍾小平
市府官員:馬英九、王進旺、陳東陽、李錫津、陳皎眉
相關單位:市政府、警察局、少警隊、教育局、社會局
格式:
數位化格式:application/pdf
來源:
刊名:臺北市議會公報(合訂本)第六十卷(二) 起迄頁數:p.2016-p.2019
語言:
檔案語文:中文
管理權:
典藏地:台北市議會圖書室
數位版權歸屬:中興大學暨台北市議會共同擁有
使用限制:非商業用途之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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